关于意向协议书法律效力的探讨

常山刑事律师 2025-04-21
意向协议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,因为其性质为单方表述或非正式协议,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成立要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39条,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。而意向协议书缺乏对方的签署,无法成为有效合同,因此在法律上不具有约束力。此外,如涉及房地产交易,我国《房地产管理法》要求房地产买卖须办理登记,意向协议书不能替代正规的购销合同。因此,在遇到此类问题时,建议当事人尽快签订正式法律文件以确保权益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39条:‘依照本法规定,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。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,各份合同应签注合同编号,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承办人保存。’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》第55条:‘房地产买卖应当采用书面合同,并且应当经过登记,未经登记的不得以房地产买卖为由主张权利。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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